
大家好,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下。很多人还不知道关于自首和立功问题的司法解释。以下是详细的解释。现在让我们来看看!
对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被告人是否应当从轻处罚以及从轻处罚的幅度,应当综合考虑其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危害后果、社会影响、主观恶性以及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罪行的,应当视为自首。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避免了特别严重的后果,可以减轻处罚。
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并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以上解释了关于自首和立功问题的司法解释。这篇文章已经分享到这里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信息有误,请联系边肖进行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