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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人
2023-06-08 00:17  浏览:45

大家好,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下。很多人不知道谁负责这个行政区域的应急响应。以下是详细的解释。现在让我们来看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七条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相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负责,或者由相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负责。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于2007年8月30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NPC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并于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由七章70条组成。

以上说明了本行政区域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人分享完这篇文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信息有误,请联系边肖进行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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