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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对外战争胜率高全是被动的(韦兵竞争与认同)
2023-06-15 08:48  浏览:56

北宋对外战争胜率高全是被动的(韦兵竞争与认同)(1)

俄藏黑水城Инв.No.7962 “大白高国光定甲戌四年乙亥五年御制具注历”

颁布正朔是古代王朝治权实现的重要象征,接受正朔则是认同这种统治秩序的标志。10—13世纪,东亚地区拥有宋、辽、金等几个相互竞争、边界变动的正朔颁布中心,这是由当时民族竞争融合的特殊政治格局形成的,历法的颁受折射出民族政权间政治、文化的复杂关系。这一时期是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形成的重要阶段,历法颁赐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角认识华夏认同形成中的一些细节。

历日颁赐即王朝每年向所统治的地区和认同王朝统治的周边民族政权颁赐历法、宣布正朔,“正”是指一年之始,“朔”是指一月之始,厘定正朔是颁赐天下的历法的基本内容。正朔的发布与接受是关系到王朝的治权实现的大问题,自古就为王朝统治者所重视,《周礼·大宗伯》述太史之职在于“正岁年以序事,颁之于官府及都鄙,颁告朔于邦国”;《尚书·甘誓》载夏王启亲征有扈国,其兴师问罪的理由首先就是“怠弃三正”,奉正朔是诸侯认同中央王朝权威的重要标志,有扈氏怠慢废弃,不奉正朔,当然会被认为是挑战上天赋予夏王的权威,《尚书·甘誓》讨伐不奉正朔的诸侯就是维护王朝治权的手段。“天子谨于承天,诸侯凛于从王,皆莫大乎正朔”,宣布正朔的特权是拥有上天赋予的治权的一种象征,历日颁赐是王朝行使上天赋予的权威制定时间节律的一种象征性统治权力,而接受正朔就是承认王朝的统治权,是认同这种统治秩序的象征。每年重复的颁正布朔的象征性仪式则不断强化既有的统治格局。

正朔发布与接受的行为,包含了王朝建构的统治秩序在象征仪式层面的确认,保障这种确认就是王朝治权的体现。历法规定了王朝的时间节律,一切行动都要符合这种节律,即《周礼·大宗伯》所谓“正岁年以序事”,颁赐历法实际就是取得建立统一时间坐标的权力,接受赐历就表明承认这种时间坐标,所有的活动也随之纳入这种时间体系中,向周边民族政权的历日颁赐实际上是推行统一时间标准。这一标准即使朝贡等活动得以在共同的时间序列下展开,也厘定与周边民族的政治权力关系,在中央王朝厘定的时间序列上展开的朝聘往来等外交活动建构起了对华夏朝贡体制的认同。唐高宗显庆五年(660),刘仁轨伐百济,“于州司请历日一卷,并七庙讳,人怪其故,答曰:‘拟削平辽海,颁示国家正朔,使夷俗遵奉焉。’至是皆如其言”。刘仁轨伐百济,携带历日一卷,称削平百济即以此颁示,让他们奉国家正朔,以此作为征服的重要标志。是否接受国家正朔是衡量对中原朝廷态度向背的一个重要指标,宋太宗雍熙元年(984),王延德出使高昌,对高昌所使用历法的观察是作为使者的王延德非常留心的,通过了解得知“高昌犹用开元七年历,以三月九日为寒食,二社、冬至亦然”。王延德特意留心高昌所用历法,实际上是通过这个来考察高昌人对中原文化的认同程度,高昌与中原隔断多年仍使用中原历法说明其对中原保持了持久的向心力。宋朝处于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形成融合的重要时期,历日颁赐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去认识这种华夏认同形成过程的某些细节。

一、历日颁赐:再认统治秩序的仪式

历法颁赐所厘定的时间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建构起华夏文明圈朝贡体制的观念基础。从宋朝历日颁赐中可以看出与周边民族政权的关系,宋王朝通过每年重复的历日颁赐象征性仪式,潜在地确立了对被颁历地区拥有天命赋予的统治权;而被颁历地区对这种颁历权力的认同,不仅关系到对王朝治权的承认,也关系到对王朝天命的认同。

西夏与宋之间,是否奉宋正朔为衡量二者关系的一个标准,服则奉正朔,叛则不奉正朔。宋初,李继迁和宋在战争期间是不奉宋朝正朔的。宋真宗景德四年(1007),“准诏赐赵德明冬服及《仪天历》,令延州遣牙校赍往”,德明“葺道路馆舍以俟使命”。宋仁宗乾兴元年(1022),“德明自归顺以来,每岁旦、圣节、冬至皆遣牙校来献不绝,而每加恩赐官告,则又以袭衣五,金荔支带、金花银匣副之,银沙锣、盆、合千两,锦彩千匹,金涂银鞍勒马一匹,副以缨、复,遣内臣就赐之。又遣閣门祗候赐冬服及颁《仪天具注历》”。德明接受宋朝颁定的仪天历,表明形式上认同了宋朝的统治。德明葺馆舍、修道路以受赐历法,宋朝起初派牙校前往赐历,后改派閤门祗候前往赐历,双方对这种象征仪式都非常重视。

德明奉行宋朝正朔近三十年,一直到其子李元昊叛宋称帝,才不行宋朝正朔而自制历法。今天,我们不能知道元昊所颁历法的具体情况,但晚些时候的西夏历法可以从黑水城文献中得见一斑,黑水城Инв.No.7962“大白高国光定甲戌四年乙亥五年御制具注历”是现存西夏历书实物,据前叶末西夏文题“光定甲戌四年十月日太史令及卜算院头监大典阅校者持信授紫金鱼袋臣杨师裕、卜算院头监臣时国胥、卜算院头监臣墨昊”;后叶首西夏文题“白高国大光定五年乙亥岁 御制皇光明万年注”历书编制的年代是光定甲戌四年(南宋嘉定七年,1214),历法格式、月份大小和朔日干支完全与南宋相同,可见二者之间关系密切,卜算院或为西夏制历机构。估计元昊所颁历法也是仿效北宋。

宋仁宗庆历四年(1044),宋夏达成和议,元昊称臣,宋册封元昊为夏国主,宋仁宗庆历五年(1045)复向西夏颁赐《崇天万年历》。此后见于记载的宋赐历西夏有:宋英宗治平元年(1064)赐西夏谅祚治平二年历日,“诏夏国主:王者握枢凝命,推历授时,以考阴阳之端,以明政教之始,睠遐绥于藩土,嘉夙奉于王正,适履上辰,更颁密度,今赐治平二年历日一卷,至可领也”;宋神宗元丰八年(1085),宋哲宗刚即位,即诏“夏国遣使进奉,其以新历赐之”;宋哲宗元祐二年(1087),宋册西夏李乾顺为夏国主,双方互有和战,宋元祐四年(1089)仍颁赐李乾顺元祐五年历日;宋元符三年(1100)徽宗刚即位,又赐西夏元符四年历日,“朕始承天命,恭授人时,眷言西陲,世禀正朔,乃前嗣岁,诞布新书,俾我远民,咸归一统。尚尊时令,益懋政经。今赐元符四年历日一卷”,实际上并无元符四年,次年即改元建中靖国元年(1101)。这一阶段虽然宋夏之间战争不断,但名分上西夏臣属于宋,奉宋之正朔,故宋仍赐历于西夏。

但这种赐历并不是连续的,在双方激烈对抗的时候,赐历实际上是不可能的。绍圣四年(1097),宋筑平夏城扼制西夏,乾顺则侵宋大理河东葭芦河境上空地,双方关系又变得很紧张,宋“诏罢赐西夏历日”,此后宋对夏或有间断的颁历。北宋灭亡后不久,宋对西夏停止颁历,绍兴元年(1131)八月“诏夏国历日自今更不颁赐,为系敌国故也”。这其实是南宋完全无力经营西北的一种无奈之举。西夏历法既有自己的某些特点,但也深受宋朝历法的影响,无论注历格式还是某些年的月份大小、朔日干支均与宋朝历法大致相同,应当是学习借鉴了宋朝的历法。西夏政治军事上长期与宋对峙,但以历法为代表的礼乐文化方面对宋是很认同的。

此外,宋还向交趾、高丽、甘州回鹘等国颁赐历日。宋神宗熙宁三年(1070)赐历交趾南平王李日尊“敕南平王李日尊:朕稽古凝猷,揆天作历,凡舟车之所暨,皆正朔之所加。适更岁令之端,恭正人时之授,勉经民务,用迪邦彝。今赐卿熙宁四年历日一卷,至可领也”。宋徽宗刚即位也向交趾李乾德颁历。北宋专门掌管赐历交趾的机构是礼部的主客部,元丰改制后,礼部郎官通行设案,其中一案为“知杂封袭朝贡案,掌诸蕃国入贡并每年颁赐交趾国历日”。宋朝赐历安南,但对历法推算技术严格控制,不准这类书籍外流,大观元年(1107)闰十月十日诏:“交趾进奉人乞市书籍,法虽不许,嘉其慕义,可除禁,书卜筮、阴阳、历算、数术、兵书、敕令、时务、边机、地里外,许买”。历算一类有关国家颁正布朔的制历“核心技术”是禁止输出的,以确保在这一象征性权力领域内的绝对优势。

宋初高丽已奉宋正朔,宋太宗淳化五年(994)赐高丽玺书中称:“王雄长藩国,世受王封。保绝域之山河,干戈载戢;奉大朝之正朔,忠义愈明”。宋徽宗宣和五年(1123),徐兢出使高丽,见到“虽高句丽域居海岛,鲸波限之,不在九服之内,然禀受正朔,遵奉儒学,乐律同和,度量同制”,将正朔、儒学、乐律、度量作为文化认同的标准,并将正朔排在了首位,称“臣观丽人之事中国,其请降尊号、班正朔,勤勤恳恳不绝于口,及为强虏所迫,革面从之,而乃心朝廷,葵倾蚁慕,终不解于胸次”。作为宋朝的使臣,徐兢同样将奉正朔作为衡量文化认同程度的重要标准,他列举高丽奉大宋正朔的历史,以及宋、辽在颁历高丽上的争夺,这种争夺反映了宋辽势力在高丽的消长:

然自建隆开宝间,愿效臣节,不敢少懈,以迄于今。至与北虏,则封境之相距才一水耳,虏人朝发马夕已饮水于鸭绿矣。尝大败衄,始臣事之,用其年号,终统和、开泰,凡二十一年。至王询大破北虏,复通中国,乃于真宗皇帝大中祥符七年遣使请班正朔,朝廷从之,彼遂用大中祥符之号,易去北虏开泰之名。至天禧中,北虏复破高丽,杀戮其民几尽,王询至弃国而逃于蛤堀,敌留城中八月。会西北山万松皆作人声,始骇惧引去。仍强班正朔于询,询以力屈,不得已而用之。自太平二年终十七年至重熙,终二十二年清宁,终十年咸雍,终十年太康,终十年大安,终十年寿昌,终六年乾统,终十年天庆,至八年,凡一百年。而耶律为大金所困,高丽遂去北虏之号,又以未请命于朝,不敢辄用正朔,故但以岁次纪年而,将有请焉耳。……今北虏已灭,佇见高丽之使以正朔为请,而万邦之时日月可协而正矣。

宋初高丽一直奉中原正朔,上引宋太宗淳化五年(994)赐高丽玺书中所谓“奉大朝之正朔”。辽圣宗统和、开泰年间,辽大败高丽,高丽被迫奉辽的正朔;宋真宗大中祥符年间,高丽王询打败辽国,派遣进奉告奏使御事民官侍郎郭元至阙下请赐历日,复奉宋朝正朔;宋真宗天禧年间,辽再次征服高丽,以后一百余年高丽都多数奉辽的正朔,但在宋神宗元丰年间,高丽王徽仍“七年三集京师”,“称藩国,受正朔”;宋徽宗末年,辽衰落,高丽不再使用辽的正朔,辽灭于金后,高丽又遣使要求奉宋朝的正朔。高丽奉辽、宋历法正朔的历史,反映了辽、宋在高丽地区争夺控制权的一个侧面,辽在这一时期对高丽的强大影响可以从其颁历的持续上看得出来。其实,宋太宗淳化至宋仁宗天圣之间,高丽四次遣使来朝,当时虽优诏以答并赐历日,但出于辽在高丽地区的影响以及地缘政治的考虑而并未实现对高丽的制度化颁历,所以后来富弼在对策中将接受高丽纳款、向高丽颁正朔作为对付契丹的一种策略选择。高丽乞求宋颁历,既有联合宋牵制辽的现实考虑,也显示了对华夏文明的认同。

宋朝赐历甘州回鹘,大中祥符八年(1015)九月,甘州回鹘可汗王夜落纥上表:“去年十一月中,蒙差通事梁谦赐臣宝钿、银匣、历日及安抚诏书,臣并捧受讫”。当时西夏李德明积极向甘州扩张,甘州夜落纥希望加强与宋朝的联系,以保障安全;宋朝也想借甘州回鹘牵制李德明,历日的授受是二者密切联系的表现。天圣四年(1026),赐历甘州回鹘夜落纥:“皇帝舅问甘州回鹘外甥归忠保顺可汗王夜落隔:国家奉若上穹,修明旧典,命清台而候气,布元历以授时。卿雄略挺生,纯诚克茂。控临河塞,就望阙庭,式尊颁朔之规,聿洽同文之化,体兹朝奖,祇率国章。今赐卿天圣五年历日一卷,至可领也。”唐朝曾以公主嫁回鹘,故回鹘后来一直称中原王朝为舅,而中原王朝答诏则称之为外甥,双方通过历法授受再认这种既有的联系。

此外,沙州曹氏政权也接受宋的颁历,奉其正朔。据邓文宽研究,敦煌地区瓜、沙二州,唐德宗兴元以前一直用唐历,吐蕃攻陷敦煌地区以后,王朝权力象征的历日无法颁行到那里,从这时起敦煌地区开始自编历日,即所谓“小历”。张氏归义军时期由于中原战乱,统治力量无法辐射到敦煌地区,也无力向敦煌地区颁历,敦煌仍使用本地编的历法,现存敦煌遗书中的历日,大部分就是这种敦煌本地编的小历,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入宋后数十年。建隆二年(961),归义军节度使曹元忠遣使入贡;太平兴国五年(980),归义军节度使曹元忠卒,其子曹延禄遣使入贡,宋让其继任归义军节度使,对沙州曹延禄的拜官诏书中称:“奉正朔以惟恭,修职贡而不怠”,大概就是在这前后宋王朝开始向敦煌地区颁历,敦煌地区又开始有中原王朝正式颁赐的历法,敦煌遗书中S.0612“宋太平兴国三年(978)应天具注历日”是来自中原的历日,其正文首书“大宋国”,下有“王文坦请司天台官本刊定大本历日”字样,其底本可能就是宋的赐历。宋朝官方所颁印历日分为大本和小本两种,“小本依年例令榷货务雕印出卖,大本止是印造颁赐”,可见大本历日是用于朝廷颁赐,一般不在民间作为商品流行,S.0612“王文坦请司天台官本刊定大本历日”应该就是以朝廷颁赐敦煌地区的大本历日为底本雕印的。

这种颁历可能一直持续到宋仁宗景祐三年(1036)西夏攻陷敦煌地区前后。即使西夏攻陷敦煌地区以后,沙州也曾多次遣使入贡,保持与宋朝的联系;与此相应,宋朝的纪年还在使用,敦煌莫高窟第444窟窟檐外北壁,保留一则淡墨汉文题记:“庆历六年丙戌岁十二月座□神写窟记也”,庆历六年(1046)距西夏攻占沙州已十年,仍使用宋朝纪年而不用西夏纪年,表明敦煌仍认同于中原的大宋王朝。这种联系一直保持到皇祐四年(1052),此后沙州就没有再向宋遣使入贡,宋朝纪年的题记也不再出现,而西夏纪年的题记开始出现,最早的西夏纪年题记是一则汉文墨书“天赐礼盛国庆二年”的题记,位置在莫高窟第444窟宋开宝九年所修窟檐门南柱内侧。天赐礼盛国庆是西夏惠宗李秉常的年号,国庆二年是1071年。这时距西夏攻占沙州地区已经三十余年,西夏纪年取代宋朝纪年表明西夏到这时才更有效地控制了敦煌地区,而宋朝对敦煌地区的政治影响力则逐渐消失。唐、宋对敦煌地区颁历的变化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原王朝势力在这一地区的消长。

宋朝通过历法颁赐确立与周边民族政权的权力关系,每年举行的这一象征性权力仪式强化了这种关系。这种处于共同时间节律、宇宙秩序的认同感受,建构起一种以中原王朝为中心的朝贡体制的文化基础。

二、历法之争:时间厘定中的天命竞争

辽“授历颁朔二百余年”,据《大辽古今录》称辽圣宗统和十二年(994)开始向高丽颁正朔。宋朝周边强大的民族政权崛起,这些民族政权颁定自己的历法正朔,与宋朝在颁历这一象征性资源上展开争夺,形成了多元竞争的颁历格局,折射出汉唐单一中心的朝贡体制和文化认同体系受到的挑战,这是宋朝不同于以前的局面。

宋神宗已经留意宋朝历法与邻国的异同,命提举司天监集历官考算奏闻“辽、高丽、日本国历与本朝奉元历同异”,这种对比考量背后应当有各政权间颁历竞争的背景,但事实上已承认“本朝”只是众多颁布正朔政权中的一家。《辽史·历象志》据辽耶律俨等著作详考辽、宋、高丽朔闰的异同,同样关注到了当时并立的颁历中心。宋朝力图在历法上比周边少数民族政权更优越,准确的历法象征着更能代表天意,是天命所归的重要证据,宋朝与辽、金等周边民族政权在颁朔布正上充满了竞争,宋朝频繁的改历也有这种历法竞争焦虑的背景。宋宁宗年间改历颁定《统天历》《开禧历》,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传言北方金人的历法已经领先。辽、金等也通过改历等手段不断完善历法与宋朝竞争,辽最初使用五代后晋的《乙未元历》,后来辽圣宗统和十二年改用《大明历》;金天会五年(1127)司天杨级造《大明历》,金天会十五年(1137)颁行,金大定年间又重修《大明历》。辽的《大明历》就是刘宋祖冲之编制的《大明历》,《辽史·历象志》照录《宋书》所载祖冲之《大明历》;金的《大明历》据史载是增损宋的《纪元历》而成。周边民族政权在对外征服战争中将历法推行到被征服地区,同样将奉正朔视为实现治权的重要表现,而且在历法颁定、正朔确立上与宋朝充满了竞争。从文化上讲,辽、金的历法是沿用或借鉴中原王朝的历法,它们与宋朝的竞争属于华夏文明历法系统内不同体系的竞争,所以不是削弱了华夏历法的影响,相反通过颁历竞争更强化了华夏历法体系,使之在东北亚地区保持了持久的影响力,形成强大的文化认同。

历法所厘定的象征性权力秩序是宋朝与周边民族政权交往中共同遵循的,按规定的时间朝贡,是这一权力结构存在延续的象征,宋朝对此非常重视。熙宁十年(1077),沈括、卫朴的《奉天历》据实测将闰十二月改为闰正月,这在技术上来讲是正确的,但却引发很大争议,其中一个主要的反对意见就是考虑到外交往来上造成的不便:“四夷朝贡者用旧历,比来欵塞”。改变历法就意味着改变时间坐标,打乱既有的象征性权力秩序,必然引起外交上的一系列麻烦,当然会遭到反对。

宋与辽、金的冲突除战争以外,在历法颁赐、正朔确定等象征性权力资源上也充满竞争,即使相对和平时期的交聘往来中,关于历法细节的差异,如朔望的不同等问题上经常引发争执,有时双方历法确定的朔望日期仅差一两天,但引发的外交争议却很严重。在有些看似简单的历法技术性问题争议的背后,是宋与辽、金在谁拥有上天赋予的制定时间坐标的象征性权力之争,也是各政权间天命竞争的一种形式。所以,双方在外交活动中对历法问题都异常谨慎,外交使团有时由精通历法的官员率领,随团还带有司天人员,以备顾问历法问题。精通天文的沈括、苏颂皆曾出使辽国,绝非偶然。

(苏颂)使契丹,冬至,其国历后宋历一日,北人问孰为是。颂曰:“历家算术小异,迟速不同,如亥时节气交,犹是今夕;若踰数刻,则属子时,为明日矣。或先或后,各从其历可也。”北人以为然。使还以奏,神宗嘉曰:“朕尝思之,此最难处,卿所对殊善。”

宋辽的交聘往来中关于历法的争议是常事,这次由于宋辽两国历法对冬至的确定日期相差一天,双方对于确定在哪一天进行贺冬至的外交庆贺仪式产生了疑问。宋朝使者按宋朝历法的冬至日庆贺,辽历法冬至晚一天,故认为时间未到,辽馆伴使不予接受,双方对此产生了分歧,辽带有挑衅性地提出究竟哪一个历法正确的问题。这样的问题隐含了谁的象征性权力更具合法性的诘难,如何回答直接关系到国家尊严,要成功对付这样的问题必须既不伤国体,又要能折服辽国,这对使臣是一个不小的考验。如果不懂天文历法,这样的问题很难圆满应付,苏颂以其高深的天文历法造诣,巧妙地岔开了这个问题,他将这种差异归于历家计算误差这样的“技术细节”,从而取消了要分出高低胜负的问题,以“各从其历”来解决这一问题。这样的回答既得到辽的认可,避免不必要的外交纠纷,又在外交中不失国体。宋神宗深知这种问题背后的分量,也认为这种问题是最难应付的,回答不好或有失国体,或引起外交纠纷,宋神宗充分肯定了苏颂的回答,天文历法的造诣帮助苏颂成功地应付了外交难题。进一步分析,无论苏颂的回答还是神宗的认同再次证明汉唐统一颁定历法的权力中心已不存在,宋朝只是众多颁历政权中的一家。

结 语

王朝以天文历法、正朔颁历为表现的厘定朝贡体制时空秩序的行动,其实是朝贡活动非常重要的方面。宣布正朔的特权是拥有上天赋予的治权的一种象征,历日颁赐是王朝行使上天赋予的权威制定时间节律的一种象征性统治权力,而接受正朔就是承认王朝的统治权,是认同这种统治秩序的象征。由朝贡中心发出的历法的正确性是这一中心为上天认可的标志,也是其治权在天命上得以成立的重要证明。正朔发布与接受,包含了王朝建构的统治秩序在象征仪式层面的确认,保障这种确认就是王朝治权的体现。每年重复的颁正布朔的象征性仪式不断强化既有的朝贡格局。

历日颁赐建立起一种权力确认和再生产的模式,同时它也是一种维系文化认同的方式。在宋朝的想象中,外藩奉正朔不仅是一种政治上的臣服标志,而更重要的是给予他们得以接触华夏文明的恩典。“通九夷八蛮,亦冀悉沾于正朔”,“沾”有沾光的意思,显示了中原王朝华夏文明的优越感。而对周边民族政权而言,奉正朔既出于对地缘政治格局消长的现实考虑,也包含了对中原王朝礼乐制度的文化认同;辽、金虽然自己颁布正朔,并与宋朝展开颁历竞争,但从制历到颁布都深受中原王朝的影响,这其实是出于对中原王朝的一种模仿。

本文选自《完整的天下经验: 宋辽夏金元之间的互动》(韦兵 著,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9),注释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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